记者7月27日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全省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会与技术培训会上获悉,为落实关于万里碧道建设规划的工作部署,广东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河长办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近期建设任务范围内和国考断面达标攻坚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建立排查范围的入河排污口情况清单。
形成水陆海一体治理体系
广东高质量规划建设万里碧道的部署中,“改善水环境,实现河湖碧水清流”是其中一项主要任务,明确要求“推动入河排污口整治,保障水环境安全”。
《方案》提出,要按照“全覆盖、重实效、能操作”原则,对标长江、渤海先行经验和标准,聚焦万里碧道建设及国考断面达标攻坚,通过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摸清广东省入河(海)排污口底数,采取“试点先行与全面铺开相结合”方式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
根据国家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设置和会议要求,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把摸清排污口的底数、进行全面整治规范作为治理水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各级水利部门也要发挥河长制平台优势,全力配合做好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在空间上形成水陆海一体的治理体系。
“省市联动”排查全省七大流域
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范围包括全省七大流域,西江、北江、东江、韩江、珠江三角洲、粤东诸河、粤西诸河的干流及其他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以及所有中型以上水库、重要的小型水库以及主要湖泊范围。同时,还包括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2020-2035年)建设的珠江主要出海口伶仃洋、深圳湾、大鹏湾、狮子洋及海岛淇澳岛的范围。
据介绍,专项行动涉及河流总长度约3.6万公里、海岸线长度约700公里、水库库容约257亿立方米。由于排查流域面积大范围广,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全省将构建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工作落实。
具体规划上,2020年,将围绕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近期建设任务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划分为省级排查范围和地市级排查范围,其中省级排查范围覆盖西江、北江、东江、韩江干流,及珠江主要出海口共2258公里。地市级排查范围指除省级排查范围外的其他碧道建设范围和国考断面涉及的流域,共约7400公里。
到2021年,排查工作将主要由地市开展,针对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中期建设任务,以及全省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所有中型以上水库、重要的小型水库以及主要城市湖泊范围开展排查。
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排查
此次专项行排查对象包括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流域排放废污水的排污口,以及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污水的排污口。
对此,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完成全覆盖、全口径的入河(海)排污口的排查、核实工作。
入河(海)排污口监测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海)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到第二阶段,将对第一阶段排查出现超标或存疑的排污口采样后进行复测。
随后,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再按“一口一策”的原则,分类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入河排污口水质逐步改善。各相关地市则实施销号制度,对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方案》提出,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近期建设任务(2020-2022年)范围内和国考断面达标攻坚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建立排查范围的入河排污口情况清单。
到明年7月底前,完成万里碧道总体规划中期建设任务范围内,以及全省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所有中型以上水库、重要小型水库以及主要湖泊范围的入河(海)排污口的“查、测、溯”,并形成《广东省入河(海)排污口名录》。
来源: 南方plus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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